如今的中國已是法制社會,兩個人到民政部門注冊登記拿了結婚證也就算結了婚,有了法律效應??砂凑罩袊鴤鹘y(tǒng)的民俗習慣,如果沒有舉行民間性的婚禮儀式、擺一次婚宴酒席予以慶祝,親朋好友就很難形成這二人已經結婚的意識,兩個人的婚姻似乎不是那么的名正言順。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頓喜酒(多數是和結婚典禮一起的)己成為道德范疇上的婚姻合法證明,其功效甚至超過了婚姻登記。那么,一為什么婚姻會與“喝喜酒”如此的緊密相連呢?為什么沒有遵從民俗大擺宴席,就很難被人們算作是一樁婚姻的全部禮成,難以在人們心中博得一個合法定位呢?由此看來,婚宴的確不只是一場奢侈的聚眾吃喝那么簡單。
從婚姻的屬性來看,婚姻合法性既包括由結婚證所代表的法律合法性,又包括個體作為一名“社會人”所賴以依存的民意合法性,而婚宴正是兩位新人為婚姻爭取民意合法性的重要途徑。這種民意合法性主要是來自個體所歸屬的社會群體尤其是初級生活圈的(習俗)要求,比如現在有許多年輕人遠離了家鄉(xiāng)的生活圈子,在異鄉(xiāng)為生活奔波,結婚時想要簡單些而參加集體婚禮或旅行結婚,即便如此,他們在老家的那場婚宴也是很難避免的(如果兩位新人來自不同的地方,甚至有可能需要各擺一次酒席以宣示二人的結合),因為許多新人的父母或其他長輩總是極力主張舉辦婚宴,無論財力如何,婚宴這一環(huán)絕不能少,否則就壞了祖宗規(guī)矩沒了圓滿也丟了臉面,這樣的男婚女嫁總有點“名不正言不順”的味道摻雜其中。所以,婚姻的民意合法性是個體想要獲得社會群體的認可而不得不重視的。新人借助婚宴將平日忙忙碌碌或是散居各處的人們聚集一堂,向人們宣示一樁婚姻的完成,這既是兩個人的結合,也是兩個家族正式聯(lián)姻的儀式證明;既是幸福的分享和傳遞過程,一也是新人重塑社會角色的必經之路,兩位新人通過“昭告天下”的方式向對方表達愛與忠誠,以這種儀式化的程序使雙方意識到婚姻的神圣和角色轉換需要承擔的責任。同時,新人們還要借助婚宴答謝來賓對婚禮儀式的見證(“無宴不成婚”,設宴招待客人是新人必須履行的義務),來賓們出席婚宴則象征著人們對當事人婚姻的承認、接受、祝福和慶賀,賦予這樁婚姻在民意上的合法性。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婚禮習俗的變遷,人們不再是單單從超乎尋常的大規(guī)模物質消耗中尋求神圣感與喜慶氣氛,而更多的是將婚宴作為一種延續(xù)民間傳統(tǒng)的儀式來對待,從中追求自己想要的民意認同、情感價值亦或是臉面,由此也使得婚宴酒席成為婚俗傳統(tǒng)中的一種核心消費儀式。